「辦門號換現金」,報紙上好像都會刊登吧,挺誘人的,最近門市就來了很多人哭訴(?) 比如前幾天來一個客人,到各家去辦門號,總共10門,台哥大這邊就3門(兩門語音一門網卡),現金拿了8000,等於一門才800,而且手機和門號都沒拿到。傻孩子啊~~10門門號辦下去,月租費繳兩到三年,絕不是這區區8000可以解決的啊! 更何況,電信業者給每一個門號的補貼款(俗稱退佣)少則一兩千,多則六七八九千,比如像DC...各家幾乎都是補貼7200以上,人家800塊就打發你了,800塊有一隻便宜買到的手機/筆電+一個門號,手機可以拿去賣給盤商,門號也可以租給客人,只能說超賺的啦! 你以為天下真有白吃的午餐? 那個客人以及陪同他來的人,一直在門市該該叫(一個年輕的小鬼頭)說他年輕不懂事,對方之前說會幫他繳3個月月租費(才不會跳fraud......事實上有些是6個月才不會跳)結果沒幫他繳,而他手機也沒拿到SIM卡也沒有,受騙上當什麼之類的,真的是蠢到有剩,就算對方真的幫你繳3個月,後面還有21個月(或33個月...DC合約是3年)要自己繳,難道就划算? 對自己的雙證件+親筆簽名這麼輕忽,年紀輕輕就信用破產,再來直營門市該說被騙辦門號,你有拿對方的錢這哪叫被騙?自己要貪那錢,就要承擔這個後果啊! 今天又來一個,也是一直說自己被騙,我問他:那你有拿錢嗎?他一開始還騙我說沒有,後來才改口說有,但錢已經還他了。 還他了又怎樣?你簽的文件不會因為你把錢還他就沒有法律效力(更何況根本不太可能找得到人還),更何況這是你們兩人之間的協商,跑來我面前哭腰做啥?如果是證件遺失被盜辦,OK幫你處裡,如果是莫名其妙被冒名,OK幫你處哩,如果是無行為能力(ex智能障礙)被拐去,OK幫你處裡,你一個好好的人四肢健全頭腦清楚,在完全沒被脅迫沒有任何外力因素影響你正常人判斷能力的情況下簽了名,該啥該? 這種人真的是前仆後繼的多,而且都有共通點--邋遢不修邊幅,多半帶有很重(臭)的體味,貌似很久沒洗澡,感覺應該是遊民一類,不過不侷限於中老年,也是很多年輕人的,就因為那一個貪字,自作自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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